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9号)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的提请,于2020年8月31日决定批准:
高 峰辞去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