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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枣庄日报时间:2022-01-20

(2022年1月19日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2年01月20日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下旬在枣庄会展中心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枣庄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计划;(三)审查枣庄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枣庄市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八)选举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九)选举枣庄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十)选举枣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十一)选举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二)通过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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