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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1-10-30

10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主持召开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玲主持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良、刘志才、程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士亮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玉波,市政府副市长邵士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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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六个必须”的重要要求,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市委步伐,紧紧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全市大局中发挥人大作用、彰显人大担当;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环境营造等各项工作中,齐心协力把枣庄工作干得更好。要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环保等方面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加强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和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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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首次听取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和撤职案,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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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徐玲主持并监誓。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室(工委)主要负责人,各区(市)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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