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淑启、程涛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玲、于良、刘志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士亮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守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枣庄市202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全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质效向好态势,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会议要求市政府着力在工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发展要素保障、挖掘城乡消费潜力、抓实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等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把全市乡村旅游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编制我市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领乡村旅游向集约化、生态化、品质化发展;坚持典型带动,集中资源政策加强示范创建,打造乡村旅游样板,培育旅游特色品牌;紧密结合我市农村自然山水生态资源和产业优势,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形成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加强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积极开拓客源市场,提升枣庄乡村旅游知名度;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乡村旅游发展环境条件。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不断规范安全生产领域法治秩序,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和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和撤职案,任免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检察人员职务,撤销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个别审判人员职务。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枣庄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刘言刚、潘兴民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室(工委)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