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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0-06-28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等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开展清理工作,对地方性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排查。同时,向市司法局、各区(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清理通知,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汇总,我市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0件、地方政府规章0件、其他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经审查,该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上位法、中央有关精神相抵触的情形。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0628


附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类型

有效期

统一登记号

清理结果及依据 (废止、修改、继续有效)

1

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县级政府规范性 文件

2020年3月14日--

2025年3月13日

STDR-2020-0010002

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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