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李峰带领调研组,到我市就《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委员宋尚桂,山东建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武道吉,省人大城环委办公室主任秦建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凤友参加活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宏伟,市委常委、秘书长朱国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淑启、刘志才,副市长刘吉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士亮,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孙永分别陪同。
调研期间,省人大调研组实地察看了薛城区污水处理厂、滕州市南四湖湿地生态保护现场。陈平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张宏伟市长汇报了我市关于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市编办、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12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突出抓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体优良比率达100%,居全省第一,今年以来全市7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李峰主任委员在听取汇报后,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枣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规划,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注重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改善生态生产生活条件。立法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住南四湖生态保护领域关键环节,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同时,相关部门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吸收,力求条例修改更加完善。
陈平书记表示,我市将坚持抓重点、重点抓,锚定“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不动摇,进一步做强工业、做优产业、做大城镇,以工业的大发展推动经济大提速,以产业的大提升实现枣庄大跨越。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坚定不移加强南四湖生态保护,主动靠上、积极作为,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好保护条例。结合枣庄实际,抓紧研究出台相关地方法规、配套政策,切实为南四湖生态保护贡献枣庄力量。同时,坚定不移支持和保障人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