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
(2017年4月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的地方立法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和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的目标任务,从我市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科学合理地安排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枣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共5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拟安排审议的项目,共1件;第二类是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共1件;第三类是拟立法调研项目,共3件。
一、拟安排审议的项目1件
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
二、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1件
枣庄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三、拟立法调研项目3件
1、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
2、枣庄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枣庄市供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