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议
当前位置:首页 >常委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0-10-30

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淑启、于良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玲、刘志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孙士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士亮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孙起生,市政府副市长周宗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英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要求市政府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加快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步伐。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法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扎实履行;强化监管检查,统筹抓好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检修保养等工作落实;加强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努力构建开放共享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文化旅游业是社会经济活力的重要风向标,也是刺激消费、拉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我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在发展氛围上进一步做“浓”,在要素整合上进一步做“强”,在配套建设上进一步做“优”,在旅游服务上进一步做“精”,努力打造枣庄文化旅游品牌,不断提高枣庄的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加大技术支撑,加快行政审批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全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优化审批服务与监管执法工作衔接,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审批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保障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强化督查监管,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制度落实,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各方配合、协同发力、共治共享的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坚持寻源治污和问题导向原则,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水环境保护精准施治;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确保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任务全面完成。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建立专门专业技术队伍,提升保护古树名木的技术能力;尽快公布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目录,督促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合力。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扬优秀枣庄市人大代表、代表小组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并作出决定。

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河长制”落实情况回头看的调研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宋淑启主持并监誓。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室(工委)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鲁ICP备18037741号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