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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立法计划拟调研项目进行集中调研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18-12-16

        2017年11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对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中的三个拟立法调研项目进行集中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农村委、城环委,市政府法制办等20余个市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调研组围绕枣庄市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绿道管理、供热、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进行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开展调研。


        一、关于枣庄市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绿道管理。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调研组了解到,目前各区(市)已建成凤凰绿道、青龙绿道、榴园绿道等环城国家生态公园骨干绿道271公里,步道365公里,这些绿道串联起省级以上森林公园8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处、休闲驿站13处、乡村旅游镇村137个,采摘园、林(农)家乐324家,旅游景点景区55处。枣庄环城绿道已成为广大市民亲近自然、休闲游憩的生态体验大道,促进林农产品采摘、农家乐经营的农民增收财富大道,监测发布沿线林区空气质量、提升市民生态意识的森林生态科普大道。对环城绿道管理进行立法,可以进一步明确绿道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主体等内容,规范绿道管理体制,建成环境优美、配套完善、运行有序、服务便捷的绿道网络体系,将有效提升绿道建设管护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形成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绿道休闲慢行系统和精品风景线路,为市民提供更多优美的生态环境和绿色福祉。


        二、关于枣庄市供热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反映,2009年市政府出台的《枣庄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当前供热管理和市场发展需求,已于2016年底废止。2014年正式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明确要求换热站回收管理、小区申请用热、供热测温和退费、供热计量收费上限标准、低收入家庭采暖费补贴等内容由设区的市政府制定,目前,市政府还未出台相关文件。还有的部门反映,供热企业拖欠热源厂高额热源费,因财政困难无力补助的矛盾突出。各级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对供热立法有着迫切的要求和愿望。


        三、关于枣庄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与会同志普遍反映,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既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的难点问题。上位法中对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仅做了原则性规定,有的内容不够细化,不便于结合枣庄实际开展工作。而市政府出台的《枣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失效,其他规定多为业务规范性文件,权威层次较低、适用范围受限,无法统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工作。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亟需通过立法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增强公众卫生意识。


市人大调研组表示,通过三天的立法调研,对以上三方面工作进行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也收集到很多立法意见和建议,近期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认真研究,并结合2018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征集结果,统筹考虑能否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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