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严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在近日滕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时,滕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马兆鹏说。
“管”字当头明责任
滕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每年都组织对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的视察调研,要求市政府坚持把加强耕地保护始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为此,市政府把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国土、农业、发改、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坚持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目标,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干部选拔任用、离任审计、评先表彰的重要参考指标。落实耕地保护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市、镇(街)、村三级责任制度,压实各级保护耕地责任,在全市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签订市、镇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9份,镇、村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036份。设立镇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38个,村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860个,布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3500余个,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逐级落实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到村、农户,确保优质高产粮田优先永久保护。
“控”字为要抓节约
褚志强、生兆普、李诗宏等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说,“我们中国靠占世界7%的土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要严禁耕地非农化,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确保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市政府按照委员们的建议,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从严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五不准”,各类非农业建设坚持不占或是少占耕地,特别是避让水浇地等优质耕地,切实保护好城市周边高产稳定的优质耕地。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结合年度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日常巡查和案件线索移交转办工作。自然资源、公安、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镇街,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擅自改变农地用途的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土地利用和保护秩序。
“补”字为本强质量
王书堂、王申泉等人大代表向市政府提出了加大土地整治的建议。市政府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投资标准和确定指标交易费用的通知》、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滕州市城镇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滕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强力推进全市土地开发整理。2017-2018年,共组织实施本级土地整治项目66个,总投资1.02亿元,实现入库新增耕地6780余亩。其中市财政投资2712.2万元,利用国资平台融资投资7561.7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土地支撑,确保了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用”字为魂促振兴
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广宪多次指出:“习总书记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们要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在“用”上作文章,把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农村产业兴旺,农民富裕。”按照这一思路,全市各镇在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官桥镇0.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片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与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相结合,工程竣工后,既达到了“田成方、林成网、旱能浇、涝能排”的优质农田标准,又建成了路网畅通、生态宜人的美丽田园风光,倾力打造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生态治理样板、精品设施工程,展现了项目治理与生态、文化融合发展的美丽画卷,成为群众“春游湿地、夏赏红荷、秋品银杏”的良好去处,实现了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
滕州市人大研究室 胡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