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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19-05-2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认真组织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市委李峰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及市纪委王玉波书记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全文传达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化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组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情况反馈后,机关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党委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工作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集中整改两个月期间,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4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和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严格督促检查。党组书记积极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担负起整改工作主要责任,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整改任务,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人管。机关党组、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1月15日、1月21日、1月25日、3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听取各责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进行逐一研究,逐一落实,逐一销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对不按进度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作出说明,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四)突出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远,着力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在问题整改落实上、工作作风转变上、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上。巡察整改期间,在前期修订完善26项机关党建和管理制度基础上,又制定、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制度及文件12项。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到位,2017年机关党组没有制定‘两学一做’学习计划”问题,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全面性,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机关党组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督促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制定了学习计划;二是及时进行学习补课,开展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组织开展了1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的篇目。

(2)针对“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制定的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方案没有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一是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在市委巡察过程中,坚持边巡边改,组织机关党组、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共2次,组织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次,累计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十九大报告(单行本)等学习材料1600多册,保证人手一套。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组织7次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各级部署要求,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讲坛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20余人次、“主题党日”活动7次、干部教育培训180余人次、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专题辅导1次、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1次,丰富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效果。四是认真组织参加“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灯塔—党建在线”注册党员170人,“学习强国”在线党员89人,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引向深入。

    (3)针对“2018年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没有将十九大精神列为学习专题”问题,机关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安排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制定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十九大精神及相关知识学习2次;各党支部制定2019年学习计划时,安排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2次。机关党组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反复深入学,不断加深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理解和把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2016年以来,机关党组没有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直至2018年省委巡视之后,相关机构才建立起来”问题,一是分别于3月13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3月14日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组(党委)及班子成员职责、各委室(工委)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做好安保维稳工作。结合党组成员分工调整,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1名党组成员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思想宣传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宣传主阵地建设,利用《枣庄人大工作》、人大网站,开辟专栏,建立党建和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平台。

(2)针对“谈话中反映有的领导干部或多或少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担当进取精神不足,机关党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不够”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九项行动”,大力推进“工作落实年”活动。围绕筑牢党性根基、“四不四再”作风整饬、“庸懒散拖”问题整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群众身边“微腐败”惩治、“选好干部配好班子”、“一线作战抓落实”、“干部日常监管关口前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内容,深入查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确保及时得到纠正。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枣人党[2018]34号),印制发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谈心谈话记录本》,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开展了1次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三是1月31日召开了机关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12日前各党支部全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68名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

   (二)“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方面

    1、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普遍不到位”问题

针对“有的支部上党课及召开支委会会议次数少,以研究业务代替政治教育”问题,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枣人机党[2018]15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枣人机党[2018]16号)等党建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党务干部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每个党支部都召开了2-3次党员大会、讲2-3次党课,设立支委会的召开了6次支委会议。期间,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专题的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党支部书记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党规”为主题分别讲了党课。三是加强机关党委对党支部的督查考核,贯彻执行《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联系党支部及党建督查工作制度》(枣人机党[2018]5号),充分发挥党委委员、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经常性督查考核工作小组的监督指导作用,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督查考核1次。

2、关于“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不严不实”问题

    针对“2018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召开2017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述职报告多数大而化之,触及实际问题少”问题,一是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精心制定方案,认真开展述职评议。3月15日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机关11个党支部书记全部提交抓党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工作述职报告,7名支部书记、3名支部副书记参加会议,2名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现场述职,机关党组(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进行了点评。会上,对11名支部书记抓党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工作情况进行了投票评议,并及时将评议结果向各党支部进行了反馈。

    3.关于“党支部设置不科学”问题

(1)针对“11个支部大小不均衡,有的支部班子设置不合理”问题,一是针对机关离退休党员人数多并逐年增加的情况,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划分为7个党小组,充分发挥老城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新城离退休党员活动室阵地作用,为离退休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二是与市直机关工委充分沟通,并征求各党支部意见,为便于开展工作,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保留现有支部设置情况,加强了支部党务干部工作力量,保证每个支部均有1名党务干部。

(2)针对“2017年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规定,建立党委、支部按期换届提醒制度。二是2017年7月底,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前,机关党委就有关部分离退休老党员因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参加党员大会情况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做了报告,并征得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同意。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条例,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党性意识。

    (三)“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调研视察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有的调研视察活动时间安排仓促,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有的调研视察关注矛盾问题少,接地气不够;有的调研视察之后没有形成报告,结果运用不够充分,跟踪问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精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发展,贴近民生,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及各委室2019年度工作要点(含调研计划),科学安排视察调研活动。二是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进行督办、跟踪问效,促进视察调研成果和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落实运用,维护人大职权行使的严肃性。在3月14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通过了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枣庄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交一体化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目前,常委会所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全部督办到位。

(2)针对“执法检查是人大视察的重要内容,但2016、2017年均未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仅2018年开展了1次执法检查活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结合全国人大、省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安排,认真制定2019年执法检查计划,将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百姓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列入执法检查计划。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已经完成,正在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关于“网站运行‘僵尸化’”问题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官网部分栏目信息量少,长年不予更新。”问题,一是坚持即知即改,2018年12月10日上午、下午和12日下午,分别组织召开1次党组会议和2次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相关人员网站管理职责、整改时限要求。二是全面梳理2017年初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整理需要网站公开的项目,安排专人做好发布内容保密审查、文字把关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市经信委、鲁南大数据中心、联通公司等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按照规范要求,对网站栏目作了优化设置,全面完成了网站内容更新。四是制定下发《关于成立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建设管理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建立新的信息发布机制,压实网站建设管理更新责任,由过去一人上传改为以机关各委室、工委为单位指定专人及时更新,推动网站建设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四)“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问题

(1)针对“2016年以来,未发现机关党组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开展廉政谈话的记录,也未按规定设立机关纪委”问题,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自觉落实“一岗双责”,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带好队伍、管好干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月14日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活动。二是3月20日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落实年活动和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为机关全体人员讲廉政教育党课。组织机关党组成员、党委成员、党支部书记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3月8日-15日,广泛深入开展1次廉政谈话,作好谈话记录,共开展廉政谈话89人次。三是强化警示教育,1月5日、1月14日、4月12日分别组织收听收看《镜鉴》、《重拳出击破沉疴》、《砥砺前行——山东正风肃纪反腐2018》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1次、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1次。在清明、五一假期来临之际,组织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2019年清明、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中央和省市纪委违纪通报2次,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全力以赴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机关纪检工作,结合党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1名党组成员、1名党委委员负责纪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人事科具体承担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2)针对“一些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有的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有的连续多年雷同”问题,一是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职县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审核把关规定》,落实好述职述廉报告审核把关工作责任,机关党组、党委、各委室(工委)切实负起责任,层层把关。二是全体县级干部在组织生活会发言时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8年12月26日完成机关县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43名县级干部认真撰写了述职述廉报告。

    (3)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枣人办[2018]16号),严格落实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领导责任和车队主要负责人、车辆管理负责人直接责任。二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建立了车辆使用、加油、维修、保险、年审审批管理制度,采取统一定点加油、维修,建立了车辆使用、加油、维修台账,做好登记、建档立册。三是为全部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及时监控车辆使用情况,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停放。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组织办公室财务科、机关服务中心及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各室(工委)综合科有关人员,加班加点,对机关2015年1月至今的相关财务账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核实、分类处理。办公室财务科、机关服务中心向机关党组递交了核查情况报告,纠正了财务科目列支不规范问题。机关党组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批评教育。目前所涉及情况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1)针对“报销时多次无明细清单”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委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二是建立财务管理人员对报销凭证审核把关制度,报请领导审批前,由财务人员全面审核报销费用及所附单据是否符合规定、发票是否符合规定等,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符合规范的单据坚决不予报销。  

(2)针对“不规范报销差旅费,有些差旅支出未明确出差时间”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严格外出审批程序和差旅费报销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公务外出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否则不予报销。

(3)针对“不规范报销公务接待费”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枣人办[2018]53号),明确规定接待实行公函制度,对公务接待范围、就餐标准、陪餐人员、接待费报销审核等进一步细化管理,责任到人。二是规范会议费报销审批程序,每次报销必须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签字。规范列支财务科目,坚决杜绝酒水等违规费用。

    3.关于“非在编驻会领导干部的保障和待遇执行不规范”问题

针对“对于编制不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驻会领导干部,其保障和待遇问题,机关党组一直执行的是1999年市委办公室转发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同志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委员政治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但有的规定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制定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枣人办[2018]55号),2019年1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后,新到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非在编驻会领导干部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日常办公用品由市人大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二是3月11日、12日,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召开2次办公会议,对现在在职非在编驻会领导干部办公家具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一式三份,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干部本人、有关单位办公室分别保存,待领导同志任期届满后由原单位按册收回。三是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告知有关单位,从2019年1月份开始,编制不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驻会领导干部外出差旅费由原单位报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全力以赴、扎实有效做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是坚持不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紧抓好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坚决抵制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机关财务、车辆、行政接待等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警示提醒,坚决杜绝顶风违纪问题。

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关键,抓住要害,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既立足解决具体问题,又狠抓制度建设,切实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严格贯彻执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抓紧修订,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治本之策,紧盯不放,持续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13614;电子邮箱:zzrdrsk@163.com 





中共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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