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9月28日召开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李峰主持
9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决定于9月28日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期一天。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建国、杨家谊、徐玲、杜永光,秘书长刘儒良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问题。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暨市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七)审议人事任免案;(八)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有关委室涉及议题视察和初审专项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市政府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继续抓好跟踪落实。
(秦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