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决定于11月30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景瑞、魏建国、杨家谊、徐玲,秘书长刘儒良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问题。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棚户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听取了有关委室涉及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棚户区改造是我市的重点工作,也是重要的民心工程,面广量大、任务繁重,经过各级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很大成效。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对于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加快各类实用人才培养、促进枣庄城市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要求有关委室在深入细致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梳理来自基层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和职业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枣庄市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和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等提出要求。
(秦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