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决定于9月28日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景瑞、魏建国、徐玲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问题。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水利和渔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会议研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评选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活动实施方案》、《评选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有关委室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市政府和市检察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副秘书长列席了会议。
(秦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