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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10-07-13

5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峰,副主任孙景瑞、魏建国、杨家谊、徐玲,秘书长刘儒良出席。刘玉祥、李峰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枣庄市200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立足于推进城市转型,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和税费征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报告中分析存在的问题客观实际、针对性强,提出的工作措施符合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会议希望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继续发挥好财税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城市转型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农村公路是公益性最强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农村生产生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高度重视,在建设、管理和养护上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经验。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指导和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确保财政投入,多方筹措养护资金,建立起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筹措机制;要健全完善落实机制,做到政府主导和资金、人员、责任、考核、奖惩五个落实,不断提高管理养护水平;要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的爱路护路意识和法制观念,创造良好路域环境,促进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着力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议要求,市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健全完善预防工作网络和机制,进一步扩大预防网络的覆盖面;要强化各预防主体的职能发挥,进一步发挥好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检察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力;要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进行。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免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检察人员职务。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宝民,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万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驻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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