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基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政府和“两院”工作时作出的审议意见能够得到落实,最近,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做出的审议意见实行电视跟踪落实,现场曝光,有效地解决人大审议意见一审了之,一议过之,一纸空文的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基层人大常委会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一个县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对政府和“两院”工作做出十余条审议意见。有的地方,往往是常委会开完了,审议意见作出了,也就完事了。至于审议的内容能否得到落实,一般很少有人再去过问。这样久而久之削弱了常委会审议的职能,淡化了常委会会议意识,降低了人大的威信。
今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关键在于抓落实,而审议意见要真正落到实处,使其充分发挥效力,就必须以有效的后续监督手段作支撑,就必须建立完善对审议意见落实的再监督机制,确保人大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职权。为此,山东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联合新闻媒体,在当地电视台开辟了《人大之窗》专题栏目,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提高审议意见落实的透明度。对审议意见落实好的单位,常委会通报表扬。对“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办理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常委会则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促其落实办理,直至问题解决,采取了媒体曝光,再次审议以后,今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全都得到落实,切实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徐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