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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实行“三访两评一公开”办理代表建议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12-05-22

为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山亭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实行“三访两评一公开”:

  “三访”是指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前拜访建议领衔人,准确理解领衔人提出建议的真实想法,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建议办理过程中走访代表,面商完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进行解释,取得代表的谅解;建议办理结束后回访代表,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两评”是指建议办理结果要经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评议。建议办理结束后,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组织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议,征询代表的满意度,对满意度低于80%的建议,责成相关单位重新办理;年底人大常委会在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将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办理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评议。

  “一公开”就是将代表建议内容、承办单位与责任人、答复意见、办理结果、评议结果,通过《山亭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山亭人大信息》、《山亭周迅》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年度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有关委室负责跟踪落实。

  实行“三访两评一公开”,是有效纠正和克服建议办理工作“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切实提高建议解决率的重要措施。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推动“三访两评一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每两年开展一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经过“两评”,有90%以上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该承办单位作为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优先推荐单位。“两评”“不满意”的,人大常委会将对该承办单位负责人谈话。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答复不落实又不说明原因、贻误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尹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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