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人大换届选举时,新当选的代表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连任代表。那些代表能够获得连任提名?近日,薛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的《薛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考核办法》的规定,对代表本届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代表是否称职,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人大代表换届时是否提名连任的重要依据。
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对代表履职考核,以《代表履职档案》依据,“量”“质”并重。在“量”的考核上,重点查看代表履职的考勤情况,执行代表职务的数据,以每年至少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两次以上区镇人大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每届至少提交两件建议、意见或领提一件建议,必须全程参加区人大全体会议。考核以平时的记录为准,让事实说话,以“证据”证明代表的履职情况。在“质”的考核上,重点考核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能否客观、公正的向选民和选举单位展示履职质量,能否协助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联系选民、为民办实事,带头参与“促发展、惠民生”的活动及有没有向选民进行述职,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没有被评为优秀代表建议等。
这次考核结果将以镇街、选举单位为单位,向选民进行公开,并作为提名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王运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