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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对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作出审议意见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11-05-27

  为了保证《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在基层的实施,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当前国有土地上的的城市拆迁改造作出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在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要严格依法征收,把土地征收拆迁改造居民的居住环境作为一项最紧迫的民生、民心工程,加快推进城市转型。要转变工作思路,调整运作模式,严禁强拆,在土地征收、手续办理、融资招商、改造建设、协调推进等方面做出努力。

  一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健全由政府牵头,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建设、规划、国土、环保、乡街、社区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动机制,定期协调解决棚改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面推进棚改工作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棚改工作人员的集中教育培训,使其真正明晰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棚改政策,精通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提升棚改队伍的战斗力。

  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全力全速推进棚改工作。要本着“让利于群众、让利于基层”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做到给全、给足、给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主动性。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段、不同房屋性质、不同居住群体,健全完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要整合力量,加大力度,集中处理严重阻挠和妨碍征收的问题,对已经走完法律程序的,依法强制执行。

  三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棚改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坚持把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棚改工作的全过程,选派一批作风扎实、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一线,沉下身子,进门入户,耐心细致的做好棚户区改造意义、新的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拆迁补偿标准、利民惠民优惠政策等的宣传解释,注重宣传实际效果,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真正提高群众对棚改工作的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要进一步注重监管,谋划长远,不断巩固扩大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果。要加强棚改工程质量监管,坚决杜绝劣质工程,全力打造精品工程,确保棚改居民住上优质房、放心房。要继续做好回迁棚改贫困户的大病医疗、子女上学、冬季取暖、困难救助等方面的后续保障工作,继续抓好棚改小区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证棚户区居民既能住得进、住得起,住得好。

    (徐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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