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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人大常委会组织32名人民陪审员宣誓任职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10-11-23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也是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如何履行好神圣使命,行使好审判权利,不至于流于形式,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是需要认真探索和思考的问题。山东枣庄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作用,努力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有新发展,在树立司法权威中有新成效,为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做出应有的贡献。

“海选”精英,拒摆刻舟秀

  市中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门于人民陪审员选人、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审查、考试、政审、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经过严格把关、层层筛选,32名人民陪审员脱颖而出。这32名同志,来自我区社会各界、各个层面、各部门,有教师、行政人员、企业代表、基层社区代表,大学以上学历约占90%以上。其中,有两名政法与历史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两名硕士研究生,进一步增强了人民陪审员捍卫公正的屏障。

庄严承诺,绝不妥协的社会公开责任

  10月12日,枣庄市中区第二届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在区法院举行。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王真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广德、郑永武、韩建岭、徐健及区人大相关委室、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及全体人民陪审员、区法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前,组织人民陪审员现场观摩庭审,参观警务室资料、调解室、立案大厅“互信行动”资料、执行大厅等现场。向32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人民陪审员代表种亚昆作表态发言,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介清作了大会发言,全体人员陪审员和法院干警庄严进行了宣誓,王真海作了重要指示,并就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要求。

  他强调,一要认清工作意义,明确肩负责任。任命书就是责任书,要增强使命感,认清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自己的行为彰显司法民主。要忠于法律、敬业爱岗,注意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关系,努力按照法院的安排参加陪审活动。二要刻苦钻研业务,提高陪审水平。要继续加强学习,注意钻研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证据规则、犯罪心理学、有关市场经济等专业知识,扩大知识面。要学用结合,在陪审实践中不断加深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理解,学会运用,增强判断能力,真正起到合议庭一名成员的作用。三要养成良好作风,树立公信形象。在陪审活动中,要求公正,重原则、说真话、讲效率、守纪律。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格做到不徇私枉法,注重司法礼仪,遵守法院有关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形象符合人民陪审员的要求。要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努力维护好司法权威。四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新的司法工作制度,要注意从实践中很好地总结和探索,不断建立和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提高人民陪审质量,确保司法改革的效果,为市中区的司法公正和区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严格制约,拒当 “陪衬员”

  司法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重要期盼和要求,是人民群众捍卫公正的最后屏障。为切实维护好司法公正,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调解员”、“咨询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深入开展,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区法院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制定了《市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情况评价表》等多项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区法院申请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推选一名人民陪审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是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和方式。采取随机抽取和制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审案件,要求各业务庭室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应占全庭年普通程序案件的40%以上。三是构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长效机制。重点针对焦点归纳、法庭调查等办案技能及法律适用进行培训辅导,定期向人民陪审员发放法律专业书籍,组织陪审员集中学习、外出参观学习四是搭建人民陪审员交流互动平台。每季度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积极开展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每案工作互评活动,切实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

  (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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