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人大
当前位置:首页 >区市人大

薛城区办理代表建议目标锁定群众满意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12-07-16

 政府综合服务大厅已投入使用,城区内客运三轮车阻碍交通的现象得到较好解决,农村低保、五保人员供养标准逐步提高,成功申请成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城南新区容纳1500名学生的幼儿园主体工程完工,城区集中供暖工程今冬将投入使用……盘点薛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人大代表普遍认为:区政府态度认真,措施得力,进度较快,效果好于往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通过电视、报纸向社会公布后,人民群众更是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区政府办理代表建议不仅让人大代表满意,更加注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副区长领办,重点建议办理成效明显

  为了达到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的目的,从2007年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区人大常委会都从代表建议中筛选几件集中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办理。今年,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86件代表意见建议中,筛选了“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工程进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加强社区建设”等4件作为重点建议。为加大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增强督办的效果,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副主任分工牵头所分管的区人大工委,进行对口督办。由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督办重点建议,督办主体的规格和层次提高了,政府对重点建议的办理也改为由区政府副区长按照分工所分管的工作进行领办,区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办理,区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

从今年3月下旬代表建议交办会后,区人大常委会4次检查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认为区政府比较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仅专门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还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承办任务,制订工作措施;有些承办单位更加注重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使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重点建议的领办副区长更是把办理代表建议抓在手上,安排政府督查室绘制了办理进度表,一周一调度,一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一次,四项重点建议办理效果明显,起到了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办理的目的。

互动办理,件件建议办到群众心坎上

  为了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的水平和质量,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必须与代表见面,进一步征求代表的意见,面对面办理。各承办单位认真总结近年来办理工作经验,对所承办的代表建议统一研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限期征求代表意见。区住建局是承办任务最重的单位,他们对所承办的建议,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逐件进行分析研究,由副局长牵头所属有关单位邀请人大代表面对面征求意见,然后进行办理,办理结果形成统一文字答复材料,当面答复代表,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

  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了调查研究、内部通报、跟踪督促、存档复查等制度,并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办理质量的标准,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主动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意图,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办理赵美、刘启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客运三轮车治理》的建议时,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与代表见面,共同研究治理方案,制定了具体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城管、交通、公安等人员共同参与的队伍,治理效果非常明显。对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或权限之外暂无法办理的建议,也都以诚恳的态度客观地答复,当面向代表解释,征得代表的理解和谅解。

与媒体联姻,把知情权还于人民群众

  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代表提了哪些建议?代表建议办理的效果怎么样?最大限度的把知情权还于人民群众。年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新闻媒体上开办专栏,及时把代表所提建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直观快捷地呈现给当地群众。随后,薛城周讯开办了“人大广角”栏目,区电视台开办了“聚焦代表建议办理”栏目,将人大监督和媒体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今年以来,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薛城周讯、薛城电视台的人大专栏,已就城市集中供暖、农村道路管护、城区环境治理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生活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使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可以得到更加快速的办理,也使政府相关部门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的效果。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福章说:“以前,政府部门只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所提建议代表进行答复,人民群众无从知道实情。通过报纸、电视可以活生生地将政府的办理结果公之于众,使政府在人民群众面前许下的承诺也会更快得到落实,人大代表建议的问题也能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从而由代表满意向群众满意转变。”

  (王运治)


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鲁ICP备18037741号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