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地方立法计划》已经中共枣庄市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地方立法计划
(2017年12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8年的地方立法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和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的目标任务,从枣庄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科学合理地安排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枣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共6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拟安排审议的项目,共2件;第二类是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共1件;第三类是拟立法调研项目,共3件。
一、拟安排审议的项目2件
1、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二、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1件
1、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
三、拟立法调研项目3件
1、枣庄市煤炭清洁利用条例
2、枣庄市城乡规划条例
3、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
抄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室、工委,高新区人大工作室;市直各部门;各区(市)人大常委会。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