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山亭区、市中区开展检查活动。实地查看山亭区银光福源健康养老中心,徐庄镇“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市中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市中区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书面听取了全市及山亭区、市中区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各项权益,枣庄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和残疾人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执法检查组要求,一要完善救助政策,提高残疾人的救助水平。要尽快修订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法律援助等领域的专项救助制度,解决贫困残疾人就医康复垫付资金的困难。二要不断增强各方协调和残保金征收力度,为残疾人受教育、就业创业提供保障。要大力抓好盲、聋和弱智儿童的义务教育,积极推进高中以上特殊教育。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平台,加大财政投入,探索扩大政企合作模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扩大残疾人就业范围。要加强对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监察,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三要加快完善无障碍设施和基层康复机构建设。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继续推进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的工作。要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做好残疾人心理扶助和康复治疗工作。四要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宣传力度。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扩大全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枣庄市扶助残疾人有关政策的知晓率。要总结、推广、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残疾人的良好舆论氛围。五要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级政府将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纳入乡村振兴统一大盘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残疾人稳定脱贫、不返贫。
(社会建设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