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举行第七次会议,决定8月29日—30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国伟主持会议,副主任艾百灵、韩惊涛、李书亭、孙恒,秘书长张伟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宜。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审议《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三)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道路名称规范工作情况的报告;(九)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十)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十一)审议人事任免案;(十二)其他事项。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工委)关于涉及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决定提请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财经委、城环委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各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