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国伟,副主任艾百灵、韩惊涛、李书亭、孙恒,秘书长张伟分别带队赴五区一市、高新区开展现场检查。
各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有关现场进行集中检查,随后分别召开座谈会议,听取条例贯彻落实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就下步工作重点提出意见建议。
各检查组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到边到底,增强法规实施“领导力”。坚持效果导向,加强典型案例、禁止条款、重要阵地宣传,提高宣传教育“影响力”。加快跟进配套,落实落细各项条例,保障贯彻落实“执行力”。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综合惩戒措施运用,彰显地方法规“强制力”,努力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油助力、贡献力量!
执法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还分别组织开展了“四不两直”暗访调查活动。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