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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部署 快行动 细落实——薛城区人大开展《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2-08-11

市人大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议召开后,薛城区人大常委会扛牢市驻地责任担当,坚持“快就是大局”意识,从快从严开展好《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助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部署突出“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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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迅速召开部署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市人大会议精神,制定出台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与区文明办一道对《条例》中的18项重要内容全部责任落实到22个职能部门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具体检查标准全部开展自查,并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自查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漏补缺。


执法检查突出“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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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区人大执法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选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要点位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钱江市场、万达广场等商业文明行为规范现场,汽车站、行政审批大厅等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现场,凯润社区等社区文明行为规范现场,光明路路口文明执法点等交通文明行为规范现场,铁道游击队纪念馆及周边等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现场,对照《条例》精准发力,做到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严格监督,切实做到发现问题,抓住不放,做好整改。


常态长效突出“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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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责任清单和执法检查重点问题清单“双清单”, 进一步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城街道、常庄街道、新城街道进行了表态发言,认领了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到位。以本次执法检查为起点,区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实施纳入日常工作,对照执法检查和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再次聚焦问题,落实领导帮包,加大监督力度,丰富人大代表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面对面访谈等多种监督形式,在区融媒体长期开设《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专栏。将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系统工程,建立健全对口跟踪、协同联动、全流程、全覆盖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薛城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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