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安排,8月3日,8名市人大机关志愿者和2名市人大代表志愿者,以“齐心共创文明城市、齐力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到负责的新城民生路和光明路交通路口开展第四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志愿服务队通过打造“三个一”志愿服务模式,即把一组文明宣传标语“亮”起来、把一面文明引导小旗“摇”起来、把一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起来,引导市民树立“文明通行、从我做起”意识,以自身行动当好创城“主角”。
正值早晚高峰时段,志愿服务队冒着酷暑,佩戴提前印制的“人人代表枣庄形象”“处处彰显文明风范”“文明通行从我做起”“齐心共创文明城市”文明标语绶带,手持“文明通行、从我做起”文明引导小旗,随身携带《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协助执勤交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你好,你们这个条例能否给我一份,孩子总是不注意交通安全,我想带回家给孩子看看。”过路市民在等候交通信号灯时,主动向志愿者索要《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向不遵守交通规则市民普法、与执勤交警共同向市民送法,发放《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数十余本,提升了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让更多的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到创城行动中,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人大力量、展现人大担当。
我的创城日记之一
市人大代表、薛城区兴仁泰山路小学 吴晓红
天蓝、地净、树碧,空气鲜,多么美好的一天!
一大早,沐浴着朝阳,怀揣着一份神圣,身着志愿者服装、手持文明引导小红旗,我站在了十字路口,配合交警引导行人“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目之所及,车来人往,井然有序,佩戴头盔的大军已成了街边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然而有时会传来不和谐的响声:早高峰、晚高峰时车流量、人流量特别大,等红绿灯时行人较多,为了赶时间有的机动车驾驶员随意鸣响笛,行人对此颇为反感。众所周知,机动车在城区鸣响笛是城市噪声污染的源头之一,遇行人或非机动车随意鸣响笛会给行人带来极不舒服的感觉,也严重影响着城市文明形象,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理应加大执法力度严禁。
城市提质,你我共建;文明成果,你我共享。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枣庄,人人有责,倡议广大的机动车驾驶员做文明驾驶的践行者和守护者,为减少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争创和谐安静的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在活动中发现问题,反映群众的呼声,是人大代表的使命,于是提笔郑重写下《关于禁止在城区内乱鸣笛、鸣响笛的建议》……
我的创城日记之二
市人大代表、薛城区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 颜玲侠
8月3日,我有幸参加了市人大机关开展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在光明路和民生路十字路口进行交通文明疏导。我和市人大机关的志愿者一起,身穿红马甲,手持劝导旗,对行人、电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耐心礼貌的劝导。短短一天的志愿活动,收获很多、感受深刻。
执勤交警辛勤付出令人尊敬。在车水马龙的交通路口,交通警察们一丝不苟地指挥机动车和行人有序通过路口,耐心引导文明出行,保障了广大出行者的安全、维护了交通文明,虽然岗位平凡,他们却忠于职守,守护了文明交通。
文明城创建任重道远。现场所见,还有诸如不戴头盔、行人骑车逆行等一些不文明的现象,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对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带来的影响却不能小视,希望每一位市民能够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创建文明城、事关你我他。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从当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的创城日记之三
市人大机关干部 房伟
8月3日,我与人大代表和机关同事一起在光明路与民生路路口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今天又是一个桑拿天,潮热的空气一大早就让人挥汗如雨。但这丝毫不能阻挡市人大机关志愿服务队的脚步。我们7:20就提前到达了岗位,穿上红马甲,戴上小红帽,拿起劝导旗,开始了紧张忙碌的早高峰志愿服务活动。
规范引导+纠正劝导拉起文明警示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中,我们对行人乱穿马路、越线停车进行耐心劝导和礼貌引导,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和逆行穿越的行为进行了现场纠正,为广大群众出行树立了文明标杆、拉起了文明警示线。
现场服务+普法宣传传递文明之光。文明交通法治是保障。我们在有限的执勤时间里,向市民发放了70本枣庄市人大制定的《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文明交通的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市民做文明交通的支持者、行动者和传播者,共同汇聚起文明城市创建的磅礴力量。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虽然短暂,但却永无止境。作为人大人,更要时时处处带头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者、推动者、传播者,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人大力量和人大担当。
我的创城日记之四
市人大常委会暑期实践大学生 张子涵
8月3日,我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暑期社会实践的一名学生,有幸参加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为创城做贡献。
上午7点半,我与其他志愿者们一起来到光明大道与民生路的十字路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正值早高峰,路口人来人往,我们对不按要求佩戴头盔的路人提醒纠正,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路人及时劝导,并向他们分发《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他们学习第二章第九条“公民应当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规,起到了宣传教育的作用。
在烈日下工作虽然很疲惫,但是我积累了社会服务经验,也体会到了交警同志工作的艰苦与不易。相比以前,公民的素质有了显著提高,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能够正确佩戴头盔、礼让行人、按交通规则行驶,也有极少部分市民对志愿者们劝导行为持冷漠与观望态度,但更多的是得到了一份理解。此次活动让“文明通行、从我做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创建文明城市增添一份力量。消除不文明陋习、营造平安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还需你我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