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常委会“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监督工作为契机,主动接受监督,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抓细抓实,特别是代表反映的公益诉讼工作要抓“大”不放“小”的意见建议,采取“一体化办案”模式和“小专项”监督相结合,深入践行 “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理念,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国伟批示:“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站位高、落点实,尤其是注重以点带面切入推动社会治理,切实维护了民生权益,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支持服务力度,搞好协调联动,及时总结宣传有关经验做法,更好地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事业做好监督工作”。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努力构建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主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公益保护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全市检察“一盘棋”意识,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统筹线索研判、人员调配、案件办理,实现监督点位集中、监督时间同步、监督效果叠加,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基层街镇、科研机构、新闻媒体、代表委员的沟通互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公益诉讼舆论氛围。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推动南四湖流域受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部署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及时以专报的形式向同级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两次对南四湖专案工作作出批示,并深入办案现场调研督导,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宏伟三次作出批示,对检察机关立案的相关案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立案办理南四湖案件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10余公里非法占用的河道被清理,1000余吨沿河湖或河湖内生活垃圾被处置,210座占用河道大棚被拆除,16家非法企业和54家非法污染养殖户被整治关停。一体化办理的南四湖流域滕州辖区煤矿企业外排矿井水污染物超标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评为“山东省2021年度法治为民十件实事”。
三是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小专项”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围绕大局,紧贴地方实际,选取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小专项”监督活动。先后开展了废弃口罩处置、水源地保护、京杭运河台儿庄段资源保护、守护校园安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专项监督活动,以专项带全面,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新冠疫情爆发后,为规范废弃口罩处置,避免二次污染,滕州市检察院经实地查看,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设置废弃口罩专用设施200余个,并及时清运处理。台儿庄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建立了“京杭大运河台儿庄段生态环境和文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联合江苏、浙江等省基层检察院会签了《鲁苏浙京杭大运河流域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协议》,开展京杭大运河流域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积极为大运河国家公园建设和南水北调东线安全提供司法保护。薛城区检察院和滕州市检察院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抓手,依托 “小专项”工作模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检察监督和资源保护双赢共赢的良好效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最高检、省检察院分别就我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监察和司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