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的地方立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地方治理法治化和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的目标任务,突出枣庄特色,科学合理地安排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地方治理体系和提升地方治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共5件,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拟提请审议的项目,共2件;第二类是拟立法调研项目,共3件。
一、拟提请审议的项目2件
1、枣庄市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绿道管理条例
2、枣庄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二、拟立法调研项目3件
1、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2、枣庄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3、枣庄市养老服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