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法治护航“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于2022年6月28日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组织了联合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登录枣庄人大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出,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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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