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0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决定12月31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士官主持会议,副主任艾百灵、韩惊涛、李书亭、孙恒、李玉森,秘书长张伟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事宜。建议会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书面);(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惠民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六)听取住枣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七)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八)审议人事任免案;(九)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建议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涉及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议题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地方立法计划。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会议同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