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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大工作》刊发邵士官署名文章|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来源:《山东人大工作》时间:2025-06-25

《山东人大工作》2025年第11期,刊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邵士官署名文章《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展示了市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立法服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成效。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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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邵士官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发展大局,回应民生关切,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立足“小切口”立法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枣庄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已成为重大战略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围绕推进石榴产业发展开展立法。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迅速,连片种植面积大、品种多、产业链条完整。为更好地以法治护航石榴产业可持续发展,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石榴产业发展促进立法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审议形成《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成为全国首件石榴产业专项法规。目前,枣庄市获批建设国家林业草原石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石榴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综合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收集石榴种质资源473份,位居全国第一。去年以来,全市开工建设石榴产业项目24个,新栽植石榴60余万株,石榴产业产值达48亿元。

围绕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立法。锂电产业是枣庄市在转型发展中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精准实用,以立法推动锂电全产业链做大做强。目前,欣旺达、丰元锂能、中材锂膜等一批锂电重点项目加速推进,去年底,全市锂电新能源企业有278家,产值突破500亿元,营收较2022年增长145%,枣庄市成为国内知名锂电之都、新能源电池典范城市。

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立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焦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今年2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随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枣庄市被国务院确定为“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试点地市,在全省率先改版升级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率先实现司法拍卖不动产民事执行、税费征缴、产权登记网上协同办理。

坚持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唯有深入调研、广纳民意,才能让法规契合实际、贴近民心。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畅通问法于民渠道、构建立法为民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立法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把立法过程变成回应民需民盼的过程。

进一步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联系代表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明确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至少联系5名人大代表,持续拓展人大代表和群众对立法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围绕传统村落保护、企业技术改造等条例开展专题活动37次,找准关键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在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制定出台前,累计开展专题活动11次,先后征集130多名人大代表的意见,召开农林专家、种植经营业户、基层群众座谈会,广泛倾听群众声音,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审议,以专业力量提升立法审议能力,确保立法工作真正贴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充分征求吸纳群众意见诉求。多措并举拓宽群众参与立法渠道,全方位征求群众意见。从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和群众中选取80余名同志担任立法信息员,全过程参与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立法征求意见反馈机制,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有效激发人大代表和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在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共征集群众意见8000多条,吸收400余条,让来自人民群众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助力发展的法规条文。

积极构建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重要平台。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立法信息采集点8个、立法效果监测点4个,累计提出立法意见建议5万余条。科学建立立法民意征集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窗口单位建立市人大立法民意征集点;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切口,指导滕州市围绕服务制造业、市中区围绕服务纺织业设立立法民意征集点,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开通“立法民意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实现法规草案“一键可查”、立法建议“一点提交”,对征集的意见通过大数据量化分析,精准把握民意,使立法征询变成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

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障高质量发展

推进宪法法律深入实施。以开展宪法宣传周、听取审议普法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等方式,扎实推动宪法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比如,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推动司法、教育部门利用两处废弃场所,分别建成青少年轻微违法专门矫治学校和专门教育学校,加强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治和教育转化工作。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方式,根据发展所需,每年确定一批不同主题的执法检查活动。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科技进步、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有效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比如,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为契机,市、区、镇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保障了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运行,维护全市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积极促进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18件。为促进这些法规更好实施,及时推动法规列入全市普法计划,让群众了解法规,自觉运用法规维护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法规实施评估调研,对颁布实施两年以上的地方性法规开展“回头看”,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与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定期组织立法实施成效发布,不断强化法治透明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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