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人民权利报》刊发文章《枣庄:助力打造石榴产业发展高地》,对市人大推动我市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经验做法进行报道。全文如下:
去年以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助推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为石榴产业发展撑好“保护伞”。注重协同配合。枣庄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根据常委会要求,积极参与立法专班工作,与法工委保持沟通联系,准确把握工作进程,做好先行审议工作。围绕重点问题、突出矛盾,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寻求最大“公约数”。注重征求各方意见。先后赴石榴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现场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全面深入了解枣庄石榴产业发展情况和条例草案起草情况。此外,向各区(市)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部分市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和相关企业等征求修改意见建议,认真倾听民意,广泛汇聚民智。主动争取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指导支持。注重科学论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专题审议,确保条例草案符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符合基层群众的殷切期盼。
坚持提升监督质效,为石榴产业发展做好“助推器”。深入调研“摸实情”。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启动石榴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先后对薛城区、峄城区、淄博市、云南省曲靖市、江苏省南通市和宿迁市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石榴相关企业和群众等深入交流,为下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精准用力“硬监督”。为通过有力有效监督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经过精准选题,围绕供销系统推动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了解制约石榴产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供销社出台《关于助推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九项重点任务,现已初见成效。现场督办“促进度”。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石榴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专题视察,对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督导,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建成见效。
坚持发挥代表作用,为石榴产业发展当好“生力军”。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尽责。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关于在枣庄设立全国石榴种植标准化基地的建议》被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采纳,其中所提“设立石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议已于年初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支持国家林草植物(石榴)新品种枣庄测试站建设”建议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则同意建设。畅通代表建言渠道。不断深化联系代表工作,在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各类活动时,制度化、常态化邀请石榴产业有关人大代表参加活动,认真听取他们对于推动石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办好代表建议。认真履行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督办职责,对十七届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枣庄石榴种植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建议》加强督办,实地查看有关现场、听取办理工作汇报、指出问题和不足,并对下步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枣庄市石榴种植标准化体系初步建成,已发布由枣庄市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石榴种植各类标准1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