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褚志高辞去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褚志高辞去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雪晶辞去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雪晶辞去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玉生辞去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玉生辞去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传会辞去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郭传会辞去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