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大众日报》刊发文章《红果促红火 良法出良方——〈 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获批》,点赞《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全文如下:
红果促红火 良法出良方
《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获批
本报济南9月26日讯 “赞成71票,通过!”今天上午,《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获批。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石榴产业专项法规。 2023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时指出,人们生活水平在提高,优质特产市场需求在增长,石榴产业有发展潜力。要做好品牌、提升品质,延长产业链,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带动更多乡亲共同致富。
“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一周年之际,这部条例获批,意义十分重大。”列席会议的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士官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枣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破解石榴产业发展中管理粗放、产业集聚度低、品牌效应不强等难题,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部门职责、理顺管理体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护航枣庄石榴产业长远健康发展。
条例规定,枣庄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枣庄石榴品牌建设,建立健全石榴品牌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品牌定位、品牌形象、推广策略、保障措施。“昨天,2024石榴产业发展大会在枣庄市峄城区举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商石榴产业新发展,有力宣传推广了枣庄石榴品牌。条例的出台,也为进一步打响枣庄石榴品牌提供了保障。”在枣庄石榴深加工领域深耕多年的吉美大健康产业(山东)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广亮说。
高品质离不开优品种。条例鼓励按照鲜食、加工、观赏等方向开展多样化特色化育种,鼓励培育早熟、抗寒、软籽、耐储、抗病虫害、裂果率低的优质品种,提升石榴产量和品质。枣庄市石榴研究院副院长毕润霞说,他们已与山东省林科院合作选育出2个石榴新品种“霜艳”“中秋红”,申报材料已提交。“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励我们潜心开展石榴种质攻关。”
石榴浑身都是宝。围绕促进石榴产业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条例规定,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石榴产业与文化、旅游、研学、康养、医药等产业融合,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乡土特征的产品和产业,促进多种业态融合发展。
“为当地农业产业专项立法,枣庄走在了前头,这为石榴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石晓说,今天省人大常委会也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这部条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动农产品的品牌打造提出了相关要求,“希望枣庄以立法助推石榴产业发展的决心和做法,能给更多市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