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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4-09-11

9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带领立法调研组赴山亭区和薛城区开展《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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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山亭区冯卯镇独古城村、冯卯村和薛城区邹坞镇中陈郝村、陶庄镇奚村,深入了解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建筑风格、风貌整治、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情况。在座谈会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基层管理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法律顾问、人大代表、传统村落所在镇村负责人和传统村落相关经营企业代表对《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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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恒在座谈时指出,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生产生活智慧,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制定《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对完善我市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推进乡村振兴、延续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孙恒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发展之间的关系,系统谋划,加强顶层设计。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枣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关注传统村落保护主要矛盾,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全面做好立法各项工作。


(法制委、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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