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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4-08-30

8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士官出席并讲话,艾百灵、韩惊涛、李书亭、孙恒、李玉森、张伟出席。张庆伟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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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强化政策保障,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效。扩大市场内需,激活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稳住外资外贸,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能。抓好民生实事,推动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着力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加大民生领域保障力度,不断提升民生治理效能。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管控,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要健全约束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持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审计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民生领域审计监督,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强化目标导向,推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强化项目招引,积蓄项目建设强劲动力。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强化责任落实,凝聚项目推进强大合力。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表决了人事任免案,任免了有关人员职务。

邵士官在讲话中指出,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全市大局和群众关切谋划和开展立法工作,以立法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过程介入引领,主导立法项目、立法进程、法规案审议,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着力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积极搭建征集民意的有效平台,谋划建设一批民意征集点,建立一支稳定的立法信息员队伍,搭建起立法全过程活动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要加大法规实施监督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强化对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全过程跟踪法规执行情况,切实提高法规实施效果,努力在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室(工委)、高新区工作室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

部分石榴产业领域的群众旁听并参加相关议题讨论。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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