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委员们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意见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审议,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法制委组成人员总的认为,制定《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对提升石榴产业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促进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突出了问题导向兼具地方特色,破解了制约我市石榴产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度设计科学、体例结构完善、文字表述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体上较为成熟。建议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法制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