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安排,8月12日,市人大城环委就《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和审议工作。
城环委在前期广泛征求对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听取了市政府住建部门有关情况汇报,赴山亭区实地调研了村落传统风貌和空间格局保持、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传统村落产业发展等现场,深入了解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和条例修改情况,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城环委认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对于增强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保持中华文化的完整多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能够有效解决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持续深入,适时而必要。城环委还对条例(草案)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城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