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和加快出台相关配套规定的函》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了清理,经清理,不存在与《黄河保护法》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