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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4-01-13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3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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