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当前位置:首页 >决议决定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4-01-13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3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锡涛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山东英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鲁ICP备18037741号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