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3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伟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24年1月13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伟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