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艺华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石光亮、副主任委员宇向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一级巡视员罗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张银亮参加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翟军,王广部、朱国伟、韩惊涛、刘宏涛、张伟分别陪同。
王艺华一行先后到薛城蟠龙河综合整治项目,市中新中兴公司,台儿庄创普斯公司、运河湿地,滕州联泓新科、小魏河人工湿地等企业和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随后听取了我市南四湖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征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有关意见建议。
王艺华对我市南四湖保护有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系统准确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加强和改进南四湖生态保护工作。要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规制度保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抓好《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治保用”一体推进,常态化做好南四湖保护工作,全力打造“净清美”水环境。要抓好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综合运用行政、法治、市场、技术等多种手段,加强生态红线监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保持战略定力、强化系统思维,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探索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努力为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枣庄贡献。
(城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