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专家们就法规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可行性等发表观点,重点针对地名命名规则、命名程序、地名文化保护等条款内容展开论证,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
孙恒强调,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地名管理立法,对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孙恒要求,《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采取了“小快灵”立法模式,不仅要明确基本管理制度,规范命名更名行为与申报程序,更要着眼于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着眼于通过立法形成有枣庄特色的地名体系。法制委、法工委要认真汇总梳理、研究吸纳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办法,为我市地名管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法制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