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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2-06-28


6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国伟、韩惊涛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艾百灵、李书亭、孙恒,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伟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刘宏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锡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枣庄企业家日”的议案,作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枣庄企业家日”的决定》,决定自2022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枣庄企业家日”。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枣庄市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枣庄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做好重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严控财政运行风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推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保值增值;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提高审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锂电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突出锂电产业首位度,全力支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聚力补齐补强产业链,全速推进聚链成群,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找准产业发展动力源,抓好引才留智,全面激活创新动能;打好要素保障组合拳,全效突破要素制约,保障锂电产业要素需求;聚焦任务措施抓落实,全程跟进督导考核,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浓厚氛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夯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源头管控,下大气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创新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评议。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梳理排查死角盲区、堵点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剖析问题根源,补齐短板漏洞,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将教育整顿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健全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以法治手段推动市场和社会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查工作办法》,并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意见、决议决定等事项的督促落实提出要求。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朱国伟主持并监誓。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室(工委)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市)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人大工作室负责人。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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