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6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李峰带领检查组到我市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王学文,省人大城环委办公室主任、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秦建华,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管言明参加活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市委常委、秘书长赵刚,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陈永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国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惊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伟分别陪同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滕州市、薛城区、枣庄高新区,察看鑫迪家居、小魏河官桥湿地、吉利欣旺达动力电池、精工电子、东方光源、青岛啤酒等企业和项目现场,深入了解企业运行、生产工艺、生态水系综合整治情况,实地检查挥发性有机物处置、碳排放管控、工业废气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状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抓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市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任务,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李峰在检查过程中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事关民生福祉。在下步工作中,枣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枣庄实际,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及污染防治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关注和监督《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城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