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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人大:我的创城日记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2-06-06

按:作为生活在枣庄的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我们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更是参与者和创造者。我们有责任、有信心以实际行动为枣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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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按照市创城办安排部署,8名市人大机关志愿者和2名市人大代表志愿者,以“人大代表送法、共享文明交通”为主题,到负责的新城民生路和光明路交通路口开展第一次文明交通主题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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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冒着酷暑,始终保持昂扬工作状态,积极配合执勤交警开展志愿服务。通过执勤值守、志愿服务、法律宣传等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创建贡献人大和代表力量。同时,向执勤交警赠送了矿泉水、防晒霜、毛巾等物品,感谢他们为创城作出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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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机关制定方案,成立机关志愿服务队,通过“8+2”配备志愿者(每次活动8名机关同志和2名人大代表参加)、一次活动一个主题、 “我的创城日记”展示等形式,扎实参加创城活动,确保志愿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现将部分“我的创城日记”进行展示。


6月6日,晴,19—33℃




我的创城日记之一


市人大代表、法扬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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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上午,我和张冲代表跟随市人大机关部分志愿者在光明大道与民生路十字路口参加创建文明城协管交通活动。短短一个半小时的志愿活动,给我三点非常深刻的体会:


交警同志最辛苦。进入执勤岗位后,一位交警同志问我是哪个单位的,我说我是人大代表,和人大的同志们一起参加志愿者活动。交警对我说辛苦了,我很受感动。因为我觉得交警最辛苦,也最懂辛苦二字的分量。尤其是现场见到杜茂广支队长,得知他坚持每天在路口执勤两小时,让我肃然起敬的同时,更加坚定了我对于我市创建文明城的信心。文明城创建,交通是窗口,是一线,大家应当齐努力,让它变成靓丽的风景线。


文明城创建任重道远。现场所见,还有一些不文明的现象亟待改进。如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贪图便利逆行转弯,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汽车违反规定鸣笛、不主动避让救护车、不礼让行人等。这些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对于文明城创建工作带来的影响却不容小觑,衷心希望每一位市民牢记文明,实践文明,自觉摒弃和抵制不文明行为。


要做好普法宣传。执勤过程中,遇到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我利用自己的律师身份和法律专长,对违法者进行劝导,在宣传文明城创建工作重要性的同时,适时做好普法宣传。如我对一位骑电动车逆行者解释其行为违法,不安全且不文明,劝导其遵守规则改正了路线。我感觉,唯有每一个人内心敬重规则,自觉遵守规则,我们的城市才会有真正的文明。


文明城创建,事关每一个人。于我而言,今天的参与,时间虽短,意义非凡。








我的创城日记之二


市人大代表、昂立集团执行董事   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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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作为一名在企业工作的市人大代表,亲身参加市人大组织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以一名志愿者的身份与交通警察们一起维护交通秩序、共建文明交通,在有限的执勤时间里,通过向市民群众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倡导车辆行人文明出行,收获很多、感受深刻。


执勤交警辛勤付出令人尊敬。短短时间的亲身经历,在车水马龙的交通道口,交通警察们一丝不苟地指挥机动车和行人有序通过路口,耐心引导文明出行,保障了广大出行者的安全、维护了交通文明,虽然岗位平凡,但却忠于职守,守护了文明和谐交通。


我们要争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我们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要积极响应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号召,充分发挥代表岗位优势和代表作用,积极参与创城、营造氛围,努力为枣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代表力量。


我们要争做文明创建的践行者。今天的志愿经历,切实增强了我主动参与创城的意识,我将从当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带头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热潮,自觉履行岗位责任、社会责任,引导集团员工争当创城志愿者,主动参与创城志愿服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支持创建、凝聚合力。




我的创城日记之三


市人大机关干部  李秀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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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我有幸作为市人大机关文明交通志愿组的一名成员在光明路和民生路交通路口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虽然只有短短三个小时,但体会十分深刻。我深深的体会到交警们的辛苦和责任,在路面站岗执勤,从早到晚经受风吹日晒,更重要的是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随时关注车辆和行人,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也深深的体会到市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的提高,大部分市民和机动车驾驶员都能遵守交通规则,虽然存在个别电动车驾驶员有不带头盔、逆行的情况,但经过劝导也都能虚心接受意见、即时改正。


此次活动,不仅是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更是一次文明交通的学习活动。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去感染身边人,让正确的文明交通行为成为我们出行的习惯。





我的创城日记之四


市人大机关干部  张梦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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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7点半,我们准时到达执勤路口,换上志愿者红马甲、戴上小红帽,拿起手中的引导旗,开始了今天的文明交通志愿活动。“您好,请在安全线内等待!”“您好,请佩戴头盔!”“奶奶,过马路请走斑马线,看清周围过往车辆”...在交警的指导下,我开始尝试着对行人及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越线等待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并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倡导文明出行。


通过本次志愿活动,让我们切实以主人翁的姿态,以自己的言行传递文明、传递爱心。通过志愿活动,我真实感受到了“文明城市、你我共建”的实质意义,一句句暖心的提醒,一个个善意的指示,一声声温暖的回应...彰显着枣庄市民的素质和情怀。


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参与、身体力行,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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