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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模式 助力环保执法 全方位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来源: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间:2022-05-24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近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将创新贯穿于“前期准备、民意调查、具体实施、反馈落实”全过程、各环节,探索建立“3+N”协同式执法检查新模式,即在执法检查组成员、行业监管部门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参加的基础上,还专门邀请环保领域专家、人大代表、第三方服务机构、群众代表等“N”类人员协同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精组织+集中学”,备好查前功课


本次针对环保法开展的执法检查,作为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同志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国伟任第一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惊涛任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伟,有关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等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陈书记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体现了组织领导和实施的“高规格”;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任务,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精心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邀请省生态环保厅二级巡视员张金智为检查组全体人员作专题辅导讲座,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整个执法检查活动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


“自主查+联动查”,凝聚检查合力


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先期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三个自查”,即由市政府组织13家政府组成部门自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职责自查,各区(市)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人大工作室检查或自查,为确保执法检查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执法检查过程中,全市各级人大协调联动,构建市人大常委会统筹查、各区(市)人大常委会同步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查的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创新加强检查力量,首次采取“3+N”协同式检查方式,既有利于强化检查、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又有利于增强执法检查专业化程度和群众参与度,深化了检查的效果和影响力。


“全覆盖+多样式”,直击问题短板


采取小群多路方式,明确分工,突出重点,有序行动,实现了检查范围两个“全覆盖”,即从行政区划上五区一市、枣庄高新区全覆盖,从行业领域上农村城市、工业农业、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全覆盖。检查采取以“四不两直”为主,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座谈讨论、代表评议、民意调查等多样形式,共计检查企业项目45个,组织座谈交流40余人,发放回收调查问卷450余份,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收集资料、听取声音、了解情况,力求检查工作真实、准确、全面。


“云问卷+电话访”,扩大民调广度


为全面掌握环保法的知晓程度和贯彻落实情况,运用微信、电话等媒介,广泛开展环保法实施情况民意评价调查。一方面,针对环保法实施情况,梳理十类突出问题形成网络“调查问卷”,开发制作微信小程序,邀请300余名市、区(市)、镇三级人大代表参与问卷填写,样本形成后,由第三方进行后台数据整理分析。另一方面,委托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就群众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法律法规责任落实情况的满意度、环保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等方面随机拨打电话开展询访调查,共调查8000余人次,采集有效样本1500个,收集意见建议77条。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的社情民意调查,有效扩大了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也为执法检查组开展针对性检查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交清单+闭环改”,务求监督实效


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对检查过程汇总发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在此基础上,举行执法检查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将环保执法检查、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及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营造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并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后续还将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时将问题反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也将加强跟踪督办,适时对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监督成果。


(城环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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