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12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下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枣庄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计划;(三)审查枣庄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枣庄市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票决枣庄市2023年惠民实事项目;(八)选举事项;(九)其他事项。